1.录取控制线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数1:2的比例,分别划定文化课与专业课控制分数线(单科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50分)。
2.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蚌埠学院组织实施,执行《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等文件规定。
(1)录取原则:在线上合格考生中(即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5月19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
(3)递补录取: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计划指标,在线上合格考生中(即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序递补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
(4)录取审批:5月28日前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含递补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之后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蚌埠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完毕。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5.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2018年蚌埠学院普通专升本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但免试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10%以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