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招生入学对象为:
(1)6——12周岁听力障碍儿童。
(2)6——8周岁具备一定生活自理能力,无传染病、无慢性病、无攻击、自伤行为的基本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的轻、中度适龄智力障碍儿童(去年在我校进行过康复且康复效果较好的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2.听障学生户籍:面向全国招生。
3.智障学生户籍:限蚌埠市市区。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安徽排名: 97 蚌埠排名: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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