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安顺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67。
第四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第九条安顺学院2018年共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和专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安顺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安顺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018年安顺学院普通本专科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