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书法类、音乐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2.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7﹞26号)执行。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本科书法类、音乐类专业接收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全部考生档案,再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行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调档比例严格按各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①辽宁美术类: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②辽宁音乐类、辽宁书法类、山东美术类、山东音乐类、山东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西、黑龙江六省的艺术类专业:
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④浙江艺术类专业:
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本科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4.校考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①辽宁省书法类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80元。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专业考试办法:
1)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
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2)行书或草书100分
3)隶书或篆书100分
4)楷书(含魏碑)100分
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50分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②山东省书法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2018年我校在山东省只设济南市一个考试地点。
考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180元。
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前2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1月31日,截止时间2018年2月25日下午5点。2018年2月8日-2月21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考试时间:书法类专业3月1日
音乐类专业3月1日8:30开始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专业考试办法: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
1)楷书(含魏碑)100分 3月1日8:30--9:10
2)行书或草书100分 3月1日9:20--10:00
3)隶书或篆书100分 3月1日10:10--10:50
4)创作卷50分 3月1日11:00--11:30
(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
总分350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器乐为必考项):
1)声乐150分 2)器乐150分 总分为300分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任选一项即可):
1)声乐:声乐150分
2)器乐:器乐150分
注意事项:
●声乐考试:自选歌曲二首。
●器乐考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除钢琴外考生乐器自备)。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须背唱、背奏、背诵;演奏曲目除D.C处反复外,其它反复记号均不反复。
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公示网址:http://202.199.249.135/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296170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019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125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412-8432015
学校网址:www.***.cn
E-mail:aszs@mail.***.cn
校长(签字):
鞍山师范学院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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