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复试巡视监督制度。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深入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过程的各项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处组织相关复议小组进行复议。
2018年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