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投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理)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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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 鞍山师范学院 | -- | -- |
音乐学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音乐表演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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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鞍山师范学院 | 4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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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 河南省登封中等专业学校 | -- | -- |
书法 | 甘肃省靖远师范学校 | 三年 | -- |
书法学 | 西安海棠学院 | -- | -- |
毛笔书法 | 秦皇岛市新世纪书法美术学校(原秦皇岛新世纪书法艺术学校) | -- | -- |
书法学 | 无锡文化艺术学校 | 4年 | -- |
书法教育 |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