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遴选基本要求,认真做好遴选工作:
(一)遴选规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原始计划数与实际报到数的差额进行遴选,严禁超规模遴选学生,严禁以弥补流失等名义擅自扩大培养规模。
(二)遴选范围。遴选工作只在当年入校新生中进行一次,高年级学生不得以留级、转专业方式参加遴选。遴选生源原则上应为已报到高职同专业、同语种、同科类考生。2018年试点专业没有平行班的,可以放宽到专业大类。
(三)遴选条件。由学生自愿提出,按照入学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考生在中学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四)遴选工作结果必须及时在所在院系和学校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