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1.“申请-考核”制考生
培养单位在5月24日前完成“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审核及初选。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名单及有关情况须在培养单位网站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并将审核及初选组织情况、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
6月6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立分专业考核专家组(至少由5名教授组成,其中不少于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集中组织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校研究生学院。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培养单位参照有关规定、办法文件制定。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3.调档录取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另行通知。
所有录取流程完成后,将于2018年6-7月给录取博士新生发录取通知书,2018年9月入学。
2018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届生学校同意报考证明(2018新增专项招生).doc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