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在所有博士招生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行。申请条件为: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如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申请者如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②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③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发表SCI(含EI、SSCI,下同)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
④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WSK、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等成绩达到一定水平,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英语水平的证明。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申请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申请全日制的考生如已获硕士学位满5年(计算截止时间为招生年度的9月1日),原则上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
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PCT(国际合作)专利证书(排名前三位)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5)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6)选拔程序:选拔程序要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合理设置,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培养单位审核及初选、研究生学院审查、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包括研究计划及对报考学科的认识等,PPT汇报,必须环节)、实验操作等方式。
(7)监督机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8)淘汰机制:(适用我校所有统招博士生)
我校博士生培养,从课程学习、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到答辩及授予学位等环节,均有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应的淘汰机制。具体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4号)和《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2号)。
2018年安徽医科大学第三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考核”制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