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须在2018年4月6日前将学校招生章程电子版以PDF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以及招生计划编制原则、考试实施办法及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等。
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经审核同意备案的招生章程。
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公布院校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