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学院根据生源质量,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2比例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服从志愿录取,没有服从志愿,按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且文化素质成绩均相同者,文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要求:参加2018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三)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于2018年4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一周。2018年5月1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5月3日一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后,方视为正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正式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答案来源于:2018年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术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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