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1.网上毕业确认(6月15日前)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附件1)于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信息”栏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现场毕业确认(6月20日前)
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学院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学生修改信息并组织审核通过学生本人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名确认(未通过的不得签名)。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务必由学生本人签名,否则后果自负。签名确认表于6月20日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特殊情况处理
贷款学生因发生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者,须填写《安徽省高校2018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并于6月20日一并报送。
(二)延期还款的办理(7月31日前)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三)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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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