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
成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说明100分在SCI(E)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者在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①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②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③对应届生可提高一个档次评分。④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三年至招生报名截止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90分在SCI(E)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发表2篇一类期刊论文主持厅级科研项目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5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获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80分发表1篇一类期刊论文或3篇二类期刊论文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3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70分发表2篇二类期刊论文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60分发表2篇三类期刊论文50分达不到60分的要求
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SCI论文以DOI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数据库、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
论文级别的认证参照中科院JCR分区表。可以联系研究生办公室获取。联系电话:3937050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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