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018年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分类招生监督与违纪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