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监察的工作人员。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考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监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