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八不准”、“十禁止”、“二十六个不得”,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划线原则
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三、其它说明
1.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我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2.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018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