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于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并自行通知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考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复试报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
4、体检表(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入学体检”。)
5、本人现实表现表(该表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6、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学术水平考查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语要说明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培养单位应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各培养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入学体检”。复试报到时,将体检表交各培养单位。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2018年安徽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学术水平考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