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计划人数的,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可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二门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可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初试科目为395、396经济类联考的考生,加试数学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二门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公示10天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终录取名单
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