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557号)有关规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新收费政策。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分学年交纳,请将第一学年学费按照相关要求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学校直接从储蓄卡中划拨(不收取现金)。学费标准如下:
博士研究生:1万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学位学费一览表
专业学位类别学年学费(万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2.4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2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6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1.8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1.2工程管理硕士(全日制)2.4工程管理硕士(非全日制)1.6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全日制)1.5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非全日制)1.2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全日制)0.8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0.8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1.3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0.8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1.3金融、保险、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硕士等0.8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工程、建筑学、艺术、汉语国际教育、文物与博物馆、体育硕士等0.8
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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