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入我校。需要办理户籍迁移者,报到前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迁移证明,迁入单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户籍迁入只能在新生入学时办理,未能在入学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者,在读期间不予补办。户籍迁移证明由本人携带,入学后由班级收齐交给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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