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8日
新生须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注册联)按时到指定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于9月4日前向我校教务处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传真:0595-22919508),根据泉州师院学籍管理规定,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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