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于9月6日(周四)8:30—16:30到所在学院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新生申请在校住宿的需预存住宿费,具体见下文第四条。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请假。未请假(含请假未获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学院辅导员联系方式(9月1日后请点击本项查)。
4.本科生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请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外语等级证书(外国语学院除外)。
研究生外语分级授课: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7月5日前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http://210.47.208.33/,帐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课业”中的“等级考试成绩申报”一栏如实填写外语等级(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即成绩≥425分、专业英语八级、日语等级测试考试者须填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无须填报。成绩暂无法查询的可待成绩公布后9月3日前再次填报。报到时须出示相应外语等级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丢失者需提交官网成绩查询页面打印版),各培养单位报到结束应将复印件及外语等级通过者汇总信息送至培养办公室(文科1号楼610室),学校将以此为依据进行《研究生公共英语》分班。
外语免修条件: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语种为日语)若通过日语N2及以上等级,可申请免修公共日语课程。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八级可申请对应公共外语课程免修。俄语课程无免修。报到时提交复印件须注明“申请免修”。
联系电话0411-82159196;联系人:关老师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7.报到所需费用约600元。包括上学期间医疗保险费(曾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只有确认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保险管理,且医保卡内余额为零,才能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公共课教材费、体检费等。
按照大连市规定(大人社发[2017]208号),自2017年9月1日起,缴纳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80元。另外: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个人不缴费、已参加新农合医保的研究生不再参与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8.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
(1)省内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省外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
(3)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如不在我校参加组织生活,不转组织关系。
(4)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电子版、纸质版)一般有效期为90天。学校在审核新生党员档案后,为各位新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旬,请考生掌握好办理时间。
团员组织关系:
考生入学报到时,由其本人随身带来的团员组织关系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交给录取学院团委,统一存档。
9.个人档案:请新生按我办先前发的“调档函”要求自提档案,入学时交到报到处。新生要妥善保管本人档案,不得损坏封条,如档案袋未密封或有破损,我校拒收。另外,档案不到校者,不能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亦不能参评部分类别的奖学金。为防止新生档案在邮寄和交接过程中丢失,我校不接收邮寄档案,如新生所在单位坚持不允许自带档案,请通知其一定要以“机要”方式寄到我校。地址:邮编:116029,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吕晨曦老师收,联系电话0411-82159786。
10.户口:2018级研究生入学后,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转迁户口(辽宁省生源不迁户口),户口迁入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入学后学生将《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交给各学院相关负责人(辅导员)。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确认《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清晰,出生地和籍贯要写明,不可只写到“某省”,直辖市要书写到区。婚姻状况必须写明。其中婚姻状况为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个人未再婚声明;婚姻状况为未婚的,要在《户口迁移证》上写明未婚。
11.银行代收学费、住宿费的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住宿费数额标准划款,并向学校提供划款结果;学校根据划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缴费收据(收据由各学院发放),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住宿等手续。
12.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智能柜员机修改银行卡密码;请在报到后,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辽宁师范大学主校区门口建设银行进行银行卡激活。 13.信封上有考生编号、姓名和院系,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后,于7月10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款额存到银行卡中;核对不一致,请不要存款,要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至少多存1元,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住宿费。
14.新生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或开学后到各自学院查询缴费情况。
15.关于助学贷款
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吕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
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学费和宿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里。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老师咨询,电话:0411-82159786。
16.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如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校计财处财务自助服务终端(北院后勤楼213室或一楼服务大厅)更换新的卡号。 17.研究生学费和宿费均分年交,学费标准见附表1《辽宁师范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宿费标准见下文第19条。 18.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0411-82159381;建设银行:0411-88067875。
特别提示:因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不同,关于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会有部分变动,研招办会在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时一起发放《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
19.全日制新生申请宿舍步骤:(1)7月10日前将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存入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建议贷款生预存住宿费以免影响住宿分配)。只有预存宿费并划款交费成功的新生我校给予安排住宿。(2)9月1日,请新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床位安排。被褥及生活用品自备。新生好多带一个缛子,以免不适。因宿舍床位有限,博士研究生为三人间,硕士研究生为四人间。新生持本人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到相应宿舍门卫办理入住手续。全日制新生如不在校住宿,新生报到时须提交《走读申请表》(见附件2)。
20.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在7月10日前通过银行卡交宿费的),如开学后想在校内宿舍住,黄河路校区请与吕秀娟老师(电话0411-85827430)、西山校区请与齐野老师(电话0411-85992052,)联系。如有空床位,我们会尽力安排,但不一定能全部满足需求。
2018级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安排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按《入学须知》时间要求通过银行卡交1200元住宿费者),如想在校内学生宿舍住,9月6日开学时,请与宿管老师联系。我们会尽力安排,但不一定能满足全部需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