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宿舍配硬板床,新生好多带一个褥子,以免不适应。
2.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按《入学须知》时间要求通过银行卡交1200元住宿费者),如想在校内学生宿舍住,9月6日开学时,请与宿管老师联系。我们会尽力安排,但不一定能满足全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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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校区宿管老师:董老师,办公电话0411-85827430,办公地址:1舍212室;
??西山湖校区宿管老师:齐老师,办公电话?????办公地址:4公寓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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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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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新下发的户籍管理通知,自今年起,新生入学可自愿落户到我校集体户口(原户籍在辽宁省的新生不迁转户口的规定取消)。经与我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沟通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需提交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1.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省内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二、注意事项
(一)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户口迁移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跨年度落户审批。
(二)《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三)《户口迁移证》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办理,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批落户手续。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齐全,准确、清楚。
2.籍贯、出生地两项应具体到市(县),不可只写到“某省”。
3.婚姻状况必须写明(如“未婚”或“已婚”),如“已婚”者请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当年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即可。
(五)入学后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毕业时,根据就业派遣情况,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咨询电话:0411-8215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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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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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博士研究生办理校园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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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卡办理的地址:黄河路校区在计财楼一楼校园卡服务中心,西山湖校区在西山食府一楼南侧校园卡服务中心。
2、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校园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6:00。
3、校园卡办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请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版,照片要求白色或蓝色背景无边框,不着制式服装、不着白色或蓝色上衣;常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照片中眼镜无反光),不佩戴饰物;面部无遮挡、神态自然;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照片无明显畸变,无水印;尺寸不小于240像素(宽)×320像素(高),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照片大小不超过2M,照片文件格式JPG格式(扩展名为jpg)。
4、校园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密码规则为18位身份证号,取后6位,如后一位为“X”,则以“1”代替。5、如有疑问请拨打校园卡服务中心电话:黄河路校区电话82156565,西山湖校区电话8599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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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