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间:2018年9月5日。
报到地点,录取为政法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日语和俄语专业、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传媒科学学院、环境学院的考生报到地点在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新生接待站;其他院部的考生报到地点在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新生接待站。
以下材料须个人携带,请勿装入个人档案,报到时交给研究生辅导员,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1.《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自行下载,应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盖章,往届非在职考生可由所在社区或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盖章。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参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说明”。
3.曾在国家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过的非定向考生(含非在职少民计划)须提交“工资关系转移单”,其他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含少民计划)须提交一份签署完整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随录取通知书邮寄),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字。
5.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二份签署完整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非在职)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邮寄),须加盖定向省教育厅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字,在职考生还须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情况及拟报到时间,在2018年9月5日前寄送至录取院部,并及时告知相关负责老师,寄送地址与档案接收地址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请假,须填写《研究生新生延期入学申请表》,请假时间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保留入学资格,时间长为1年,须填写《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医院开具的诊断、外出支教派出机构的证明等),经学校批准并上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后生效。
3.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须填写《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反馈表》,办理后不得重新入学。未按时办理手续者,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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