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须于二级以上医院或本单位医院体检后,由医院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doc,并出具终结论。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例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受。
如使用医院体检表,则表中项目须包含我校要求的全部体检内容。
报名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