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中,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享受国家助学金,请于10月9日前提交定向培养博士/硕士学位协议书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研工办”)登记,由各学院研工办统一交研究生招就办(致远楼309室)存档;其余研究生(即非定向就业、无固定工资收入者)请于10月9日前到各学院研工办完成登记、核对银行账户信息。
2016级、2017级研究生由学院研工办根据人事档案状态、学籍变动等情况确定是否停发、续发,并通知到本人。
(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主要包括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以及部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但经查实确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三)经审查人事档案未在校或不完整的研究生,在档案到校或补齐档案前停发国家助学金;档案到校或补齐档案后可携带由各学院研工办开具的证明材料到研工部办理续发手续。
(四)报送材料:10月15日前,各学院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623979;电子邮箱:csuftyjs@***;联系人:刘碧华)。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8日
2018-2019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评选依据和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