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3号
由京外地区持《户口迁移证》报到的新生,请务必确保地址准确无误,否则无法落户。
2.从京外地区迁入的新生,开学报到时需上交《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信息必须具体到市或县,且“婚姻状况”不得为空。如有遗漏,必须返回迁出地派出所更正(手写更正处需盖章确认)或提交派出所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接收,无法落户。
3.《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已持有北京市、上海市常住家庭户口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5.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录取为中国科学院大学“非定向”类别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个人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户口迁移仅限入学时办理,未迁户口的在校生不能再将户口迁入学校。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不影响毕业时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附:户口迁移证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