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一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原录取学院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保留入学资格者,提交入学申请时,还须持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报告,符合健康要求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各学院应做好本学院保留入学资格资料的备案统计及迎新系统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的报到工作。
附件: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SJQU-QR-JW-624(A0).docx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
附件: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SJQU-QR-JW-624(A0).docx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
附件: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SJQU-QR-JW-624(A0).docx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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