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院成立审核小组,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确保研究生助学金准确落实。
(二)2017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返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资格审核中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要求同上。
(三)研工部根据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复核结果交由财务处审核,并由财务处发至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内。
(四)请各学院按学号顺序整理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汇总表也一并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五)研究生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应全额退还。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联系人:研工部林老师,2597561。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生填写)
2、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表(按年级分开填写,一起汇总)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30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的通知.doc】附件【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附件2: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表.xls】附件【供学院审核用:闽南师大200号文件.doc】
2018-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开展全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包括以下三类研究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