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包括以下三类研究生:
1、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应届毕业生;
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的往届生;
3、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待就业的往届生。
10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工部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纸质版各1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对于入学前“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证明材料有不同要求,分别如下: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学院要确认是否定向、缴清学费,人事档案是否已转入我校(可前往管理科查档);
2、往届毕业生:都应提交《申请表》,学院除要确认是否定向、缴清学费外,根据入学前工作性质不同,还应让学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
2018-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开展全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申请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包括以下三类研究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