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如下:
6月10日前: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6月20日:学生处助学中心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审核续贷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2018-2019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填写续贷申明,并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