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学校公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7月16日-8月30日:续贷声明审核通过的学生,于暑假期间咨询当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的时间段,并按续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续贷提供的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系统导出)原件。
9月20日前:续贷办理成功的学生将《受理证明》交各自辅导员收集。
9月30日:学生处助学中心将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录入助学贷款系统,完成贷款程序。
2018-2019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填写续贷申明,并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