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全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相关要求,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按照新的计划体系申报。
2.各科技计划受理处、限项等见下表,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2月28日。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上项目。正在主持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杰出青年基金及创新群体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新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
序号计划类别管理处室备注1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分领域进行受理,涉及国际科技合作及“一带一路”的重大科技项目由国际处受理,计划处综合协调限项申报2重点研发计划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国际处分领域管理限项申报3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处进行管理不限项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处进行管理不限项民生科技社发处暂不申报软科学研究政策处限项申报4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重点实验室基础处暂不申报,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流程进行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处暂不申报,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流程进行管理科技创新基地(平台)暂不申报,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流程进行管理省属科研院所、市县创新能力建设条财处不限项杰出青年基金基础处限项申报基础研究创新群体基础处限项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基础处限项申报青年基金基础处限项申报5知识产权计划省知识产权局不限项
4.属地推荐。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项目推荐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5.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分析近年行业、区域科技进步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遴选本行业、部门和本地区重点领域的重点技术需求项目,根据各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具体要求,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信息传输。
6.所有计划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6日前报省科技厅相关处室。
2017年组织申报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