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国标码14115)
第二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第三条 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民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第四条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将分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我院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开展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印刷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
第十条 录取过程中学院参照的投档分为,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
2017年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