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贷款发放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请、数据录入、上报(9月1日-10月13日)
9月1日起各院系开始进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公示、录入阶段。
9月8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通过开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7-2018学年度贷款需求额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系统维护报表(附件2)。
9月3日-22日在校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始启动。各院系确定本系贷款人数,组织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注册、录入本人的信息。
9月22日-29日,各院系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审查、录入阶段。
9月30日-10月13日,各院系对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学生申请材料。
10月13日下午17点,各院系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在数据录入结束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3日-10月15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审核修改贷款数据,并将数据上报开行审批。
(二)签订合同及档案整理阶段(10月16日-11月3日)
10月16日-3日,各院系整理贷款学生档案,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开行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指导各院系组织学生签订。
11月3日17点前,各院系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院系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报送年度贷款学生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审批表》。
11月3日至11月6日,学校根据开行河南省分行终审批贷款数据并打印花名册(一式三份),报送(加盖骑缝章)至省资助中心;同时,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各系贷款花名册发至各院系。
(三)发放检查及结息阶段(11月13日及以后)
11月13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对学生贷款资金划扣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能及时划拨的贷款学生及时与省资助中心联系报送有关材料。
11月15日,开行河南省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开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随后,开行将通过快递方式将两份贴息单(省财政负担经费高校只寄一份)邮寄到各高校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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