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的内容有以下要求:
(1)基本信息审核,包括学生、家庭信息、就学信息,务必与贷款学生的学籍信息一致,不得漏填、误填、伪造信息;
(2)贷款金额审核,学、住费金额为不小于1000元的100的整倍数且不超过12000元,生活费不能为0且是100的整倍数,否则不予通过贷款申请审核;
(3)申贷年限审核,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学校统一采用“学制+13年”的期限,即3年制专业为16年,2年制专业为15年,2.5年学制按3年制填写;例如2017级学制3年硕士,填写借款合同到期日:2033年9月20日。
(4)个人签字审核,贷款学生在签名上摁手印,不得不摁或代摁;
(5)资格审查单位意见审核,审核单位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已经开具有三级证明的,此处由院系盖章。
(6)院(系)审核通过后,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注:如果贷款新生已将资料提交至院(系)且内容有不符,可直接通知新生在原材料上修改,无需重新提交材料。
研究生阶段续贷:
2017年郑州大学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度郑州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表》(见附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