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内新生只接收由原毕业学校及人才交流中心迁移至我校的户口。
(二)、河南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或不迁入我校。因诸多户政事务可异地办理,辖区派出所不提倡将户口迁入学校。
注意: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学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须于2017年9月18--20日在综合管理中心七楼大厅提交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在校学习及生活。
2017年郑州大学研究生办理户口迁入接收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