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2项分别作为主项和副项,主项(80分)、副项(20分),满分100分。声乐需演唱一首作品,器乐需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评分、专家组复评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舞蹈考生要抽查基本功,需自备形体服。
2017年郑州大学省外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