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书法学专业招生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书法学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371 –67781266
2017年郑州大学省外书法学组织机构及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