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其本人所在中学张榜公示10个工作日,并同时在县(市、区)招办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省辖市招办和省招办复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在其招办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户籍地信息等。信息公示时,要向社会公布县、市及省(0371-68101616)三级招办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
2017年郑州大学农村专项计划考生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