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单招考试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招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单招工作,提高单招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2017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