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28912132(纪检监察室);申诉邮箱:zymjcs@***。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8655578
传真号码:0851-28211275 学校网址:http://www.zyzy.gov.cn/
通讯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长征大道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11日
2017年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学历证书颁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