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报考人员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应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1.先到留学生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持留学生办公室签发的《报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验网报表(务必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录取之前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4.获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水平合格证书、体格检查报告。
5.两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登陆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6.报考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a)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尽可能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该论文的中文提要;b)考生自写的一篇有关自己报考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c)考生准备在博士生阶段进行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d)本人独立撰写的1篇符合报考方向、代表个人高学术水平、不少于5千字的中文学术论文或专著。
以上所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面的考试。
备注:所提交的论文或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将根据发现时该名考生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以取消报考资格、取消学籍或取消中央音乐学院授予的学位等方式处理。
7.报考律学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1)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正式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应不少于5千字,须附刊物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论文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
(2)硕士毕业生应提交本人的硕士论文。如为应届硕士生,毕业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交硕士论文题目、论文目录,以及1万字左右的硕士论文缩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节;
(3)跨学科报考的考生,提交论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的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
(4)以上所报材料需经所报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8.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须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此外报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专业的考生须提交一首本人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报考配器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双管以上编制)。
9.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不可缺免,另外两首作品体裁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考生所报材料由作曲系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10.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一篇;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五首(音频文件CD及乐谱,至少有两部作品长度在十分钟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二至三首,真实乐器(或人声/或多媒体)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二至三首,以上所报材料需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11.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学术类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字数在三万字以上;提交学术类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音频文件CD),以上所报材料需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12.报考音乐教育学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硕士论文;一篇教学实践总结报告;一份本人的音乐教学录像(1课时),以上所报材料需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13.交响乐、歌剧指挥专业:
招生对象面向海内外、主要针对国家艺术院团和全国各职业乐团的青年指挥、指挥系优秀硕士毕业生以及音乐学院指挥专业教师,一般应是指挥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响乐、歌剧指挥专业招生考试,采取考生申请,指挥系考核筛选制。考生须提供近两年以内的一场能代表自己专业水准的音乐会DVD及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艺术经历、曲目量、学术成果、学习愿望以及两份专家推荐信)。由指挥系组织教授进行筛选,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考试。
***音乐表演专业(新专业试点):
具体内容详见https://******.cn/wiki/pages/T5h2g5G4/Doctorate_in_Network_Music_Performance.html
2017年中央音乐学院接受外籍人士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