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作曲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即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四项成绩各占25%
相加而成。
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四项成绩各占25%相加而成。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由电子音乐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作品分析、配器、和声成绩各占25%相加而成。
律学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即音乐作品综合分析Ⅱ成绩。(3)外语、音乐史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
2017年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