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曲系
(1)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此成绩由主科笔试成绩(占90%)与面试成绩(占10%)相加而成。
(2)综合分析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
其中,作曲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即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四项成绩各占25%
相加而成。
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四项成绩各占25%相加而成。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由电子音乐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作品分析、配器、和声成绩各占25%相加而成。
律学方向考生的此项成绩即音乐作品综合分析Ⅱ成绩。(3)外语、音乐史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
(4)各科成绩采取100分制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含四舍五入)。(5)总成绩由主科、综合分析、外语、音乐史成绩相加而成。
2、音乐学系
(1)主科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2)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
其中,A级题考生的此项成绩由和声成绩(占45%)、作品分析成绩(占45%)、复调成绩(占10%)相加而成。
B级题考生的此项成绩由和声成绩(占50%)、作品分析成绩(占50%)相加而成。
(3)外语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
1
3、音乐教育学院
(1)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此成绩由主科笔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相加而成。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中西音乐史(含听辨)、外语成绩不低于学院当年合格分数要求。
(3)各科成绩采取100分制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含四舍五入)。
(4)总成绩由主科、音乐作品综合分析、中西音乐史、外语成绩相加而成。
4、指挥系
(4)各科成绩采取100分制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含四舍五入)。
(5)总成绩由主科笔试、面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外语成绩相加而
成。
2017年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合格要求与成绩计算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