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在国家级、省级中职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5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5分。
4.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时分别加分分值为30分、25分、20分。
5.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时分别加分值为20分、15分、1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15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1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终职业能力成绩为130分;某考生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终职业能力成绩仍为150分。
2017年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专业技能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