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港澳台考生提供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华侨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返乡证复印件。
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②填写完整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
表》。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的在读证明),考
试时交验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交验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文凭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和摘要等),同等学力考生免交。
⑤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简章附带)。
⑥外国籍人士须提交HSK(汉语水平考试)有效证书复印件(可于录取前补交)。
⑦除上述六项材料外,考生报考相应院系,还须提交院系要求的专业资料:
▲报考研究生院 01-17方向的考生提交:
A 提交与报考研究方向相符的近三年创作、专业习作、素描作品照片共8-10 张(其中创作作品不少于3 件),要求7 寸彩色精印照片;
B 1-2篇专业学术论文(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C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报考研究生院 18-21方向的考生提交:
A 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B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C 设计作品集。
▲报考研究生院 22-27方向的考生提交:
A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设计作品集。
(报考23 方向“设计艺术历史及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无须提供设计作品集)。
▲报考研究生院 28-31方向的考生提交:
A 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B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报考人文学院的考生提交:
A 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B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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