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2.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3.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列分考生依次按照语、数、外、综合的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平行志愿投档批次,采取“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对顺序志愿投档批次,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无特殊要求的省份,均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规则;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7年中原科技学院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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