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纪
委、监察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各招生
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组成。
其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
2.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
立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会议并进行相关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相
关办法。
4.统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整。
5.以纪委、监察处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全程监督硕士研
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关键环节,并进行复试录取监督和申诉
调查复议。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纪委、监察处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全程监督硕士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