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纪
委、监察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各招生
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组成。
其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
2.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
立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会议并进行相关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相
关办法。
4.统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整。
5.以纪委、监察处为主体成立督查组,全程监督硕士研
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关键环节,并进行复试录取监督和申诉
调查复议。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
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
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本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
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术
骨干、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
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不少于5 人。资格审查工作组成
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
3人。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
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
(成员资格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学硕和专硕复试工作实
施细则。
(2)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
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
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工作组织类似问题答案